2008年2月11日 星期一

婚姻大事不必合乎天象 "無春年"結婚不吉利無根據


今年是農曆鼠年,細心的公眾會發現,鼠年是“無春”年,即這一年中沒有立春這個節氣。關於無春的年份,社會上一直有這樣一種說法:“‘無春年’是‘寡婦年’,不宜結婚”。

因為迷信今年是“寡婦年”,在天津一家外企工作的小張把原計劃今年的婚期延至明年了。他告訴記者,他和女友本打算今年結婚,可是家裏老人不同意,他們說今年是無春的“寡婦年”,結婚不好,男方必有大難。沒辦法,只好聽老人的意見了。

與小張一樣,為了圖吉利,不少人在選擇婚期時都刻意避開或錯過“無春年”。“無春年”“寡婦年”結婚真的不吉利嗎?北京今雨來心理健康研究中心的心理專家許立霞認為:古代人因為不懂科學,認為人生的災難也與節氣有關,對天氣、節氣變化有一種敬畏心理,注重天人合一,認定人的命運由上天掌管,婚姻大事應該合乎天象,春為陽氣初發之時,利於生物的生長髮育,有春年結婚男人一生命順。立春是24節氣的頭一個節氣,其含意是開始進入春天,一些人認為春是繁衍的最好季節,而立春是春季的開始,所以覺得沒有立春節氣對結婚來說不好。其實,這是沒有任何道理的。

據天津市天文學會理事趙之珩介紹,“寡婦年”是一種民間的說法,根據考證,這一說法起源於清朝,在一段時間里民間鬧天花,死了很多男子,由於許多婦女守了寡,所以從那時起就有了“寡婦年”的這樣一種說法,經民間傳播流傳至今,這確是一種陋俗,不僅無利可言,更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麻煩。

那麼,“無春”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呢?江蘇省天文學會天文專家嚴家榮介紹說,節氣是以地球圍繞太陽公轉的規律制定的,地球公轉一週為黃經360度,計365.24天,當地球到達黃經零度時定為春分,而後每運行15度有一個節氣,共有二十四節氣。陰曆則是按月亮的盈虧變化規律制定的,平年為12個月,大月30天、小月29天,全年共354天或355天,比陽曆年約少11天。

為使陰曆能與“四時”變化相協調,我國從春秋戰國時就採用“十九年七閏月”的方法來“改進”陰曆,即在19年裏安插7個閏月,這樣陰曆的閏年就有383天或384天,比陽曆年約多19天。因此,一般農曆閏年都有兩個立春,平年自然就可能沒有“立春”了。

專家提醒公眾,不論“無春”“雙春”還是“單春”都只是陰曆和陽曆之間轉換時的“陰差陽錯”,與吉兇無關。有關“無春”不宜結婚的說法,更是無稽之談。